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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新邵:打好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“组合拳”
来源: 中国网文明中华      时间:2023-03-06 12:53:59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中国网文明中华讯“不要滥食、售卖野生动物,要树立饮食文明好风尚。”3月4日,湖南省新邵县林业局开展以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,共同推进物种保护”为主题的第十个“世界野生动植物日”活动。活动中,几名公益志愿者来到一家餐饮店内,向店主发放、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和相关法规、通知。

近年来,新邵县先后开展了“清风”“网盾”“昆仑行动”“生态三相”“冬春攻势”等联合执法行动,对乱捕滥猎、乱挖滥采以及非法经营、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。

为保护“千年鸟道”,新邵县在每年3至5月、9至11月这5个月,对羊古坳“千年鸟道”进行重点巡护,保护站每天安排3个人(林业综合服务中心2人、森林公安民警1人)实行24小时值守巡护;由村级领导带队组织生态护林员、志愿者成立5至7人的护鸟分队,承担“千年鸟道”周边地段巡护任务。

在珍稀野生植物保护方面,针对龙山山脉区域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伯乐树、篦子三尖杉、香果树、红椿以及天龙山区域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,新邵县安排了7名临聘人员行使日常保护职责,确保专人管护。

新邵县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,共设立8个陆生野生动物观测点,安排专门人员日常观测,坚持信息日报制,及时掌握全县野生动物变化动态。

该县联合开展“春风行动”“网盾行动”,对酒店、餐馆、农贸市场、线上线下(网管)、寄递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巡护巡查和风险排查,未发现酒店、餐馆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现象,期间救助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3只、画眉3只、虎纹蛙1只;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类10条、红嘴蓝鹊1只、鹊鸲1只、蛙类16只、黑水鸡3只、珠颈斑鸠1只;行政处罚6起,涉案15人,处罚金额3.5万元。

新邵加大执法打击力度,该刑事立案的就刑事立案,既打又罚,既追究刑事责任,又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近年来,该县公益诉讼1起,打击非法猎捕蛙类1起,打击非法猎鸟1起,打击非法猎捕蛇类1起,对4人均以非法狩猎罪处罚,并相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(王祥刚 通讯员 何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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